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撤销、注销了部分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详细见附件),并收回了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情况反馈至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76-5890613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0号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1日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撤销、注销了部分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详细见附件),并收回了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情况反馈至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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