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负责人:王玉君
财务负责人:高兴秋
编制人:刘杰
报送日期:2026年8月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赤峰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作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线,贯穿于市本级和三区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市本级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组织协调查处工作,协助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处置、为交通运行监测、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持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检验监督、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 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跨区域重大案件、具有重要影响复杂案件的组织协调查处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 承担全市境内除农村牧区公路、旅游公路、国省干线大中修项目和安保工程等建设项目外的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和全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各旗县开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 负责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指导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信息抽查工作。承担市局交通运行监测、应急指挥相关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 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赤机编发〔2021〕42号文件要求,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8个内设机构。同时下设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三个大队。
- 办公室。负责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秘综合、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人事、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交通执法装备、设备管理等工作。
- 法制科。承担政策研究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普法”教育、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 动态执法监察科。承担“两客一危”企业站(场)监控室监控数据的抽查,市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受理交通运输领域经营违法行为及超限运输举报、投诉工作。
- 安全执法监督科。承担交通运输领域有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重大交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参与或直接调查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 工程质量执法监督科。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查处工程建设方面投诉的违法案件。
- 运政执法监督科。承担查处交通运输领域跨区域重大案件以及具有重要影响的复杂案件;依法对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负责违法案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 路政执法监督科。承担普通国省干线和县级公路的路政执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跨区域治超专项行动;查处重大路政违法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海事执法监督科。承担海事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跨区域水上交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污染防治、船舶检验进行监管。
- 下设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大队3个分支机构,相当于副科级。相对独立运行,实行双重管理,日常业务工作接受属地交通运输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本辖区内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答复和信访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下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
暂未明确类别事业单位 |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以来,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安全、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主线,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党建引领强根基,凝聚发展新动能
一是召开2024年度支队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各支部开展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成推荐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并进行公示,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二是完善党员队伍建设,发展正式党员1名、确定发展对象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8名;强化党员党组织关系管理,完成7名退休党员和3名在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三是强化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工作,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会议,开展“交通服务显担当 民族同心筑和谐”志愿服务、观影、清明祭英烈、“庆七一”军营行、“民族政策宣传月”等主题党日活动20余次,增强党员干部凝聚力和责任感。四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举办读书班,开展谈心谈话。
(二)安全生产严把关,筑牢交通安全线。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总抓手,系统谋划全年工作,制定《2025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各级责任。组织召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判行业形势,部署重点任务。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完成法定假日、“春运”及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保障及督导检查工作。累计检查执法机构、交通运输企业227家次,其中执法机构36家次,客运企业48家次,汽车客运站22家次,普通货物运输企业3家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49家次,驾驶员培训机构38家次,机动车维修企业30家次,水上交通企业1家次,发现问题516项;抽查红山区、松山区燃气运输企业10家,发现问题26项;联合多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各类运输企业35家,发现问题17项,均要求属地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赤峰市玉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共处罚款1万元。向属地执法大队发送违法违规车辆稽查通知书51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成功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车辆10台次,接待咨询群众200余人次,摆放安全生产展板2块,发放资料1300余份,有力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理念深入人心。
(三)执法整治出重拳,规范市场促有序。一是出动执法人员7412余人次,执法车辆3199余辆次,检查车辆5968余辆次,立案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3辆次,罚款20.03万元,处罚网约车平台43件次,罚款117万元。受理出租汽车投诉1473起,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83件次,共计罚款42.83万元。二是监管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行为,共检查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违规经营行为11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6件次,罚款23.93万元。三是开展驾培市场专项整治,按照市局安排部署,对旗县区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内蒙古自治区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及学员电子合同签订情况、旗县区M站备案及达标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驾驶员培训机构23家次、M站13家次,抄告4所资质不达标驾校。四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电子运单使用监管工作,确保企业、车辆规范使用电子运单。2025年四个季度均实现使用覆盖率100%。
(四)智能监管提效能,数据赋能促精准。一是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动态核查,并进行联网联控量化考核及专报,形成“常态化监测-通报-反馈”的工作闭环。共检查包车客运车辆1342辆次,发现问题车辆309辆;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2732辆次,查处异地经营问题车辆44辆次。“两客一危”及“一重”DBD替换进度两项指标均位列全区前三。二是印发《赤峰市交通运输行业“两线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12328、12345热线工单流程,全年共受理热线工单22823个,其中12328热线来电20403个、12345转办1379个、微信小程序922个,其他119个,即时办结率100%。三是TOCC平台已具备自动研判违规场景功能,实现精准靶向执法。目前,市级中心稳定运行,除翁旗外的11个旗县区级指挥中心已初步建成投入使用。今年以来,指挥中心TOCC隼击系统现场卡口研判和非现场卡口研判生成各类线索共54566条。依托TOCC平台线索,开展旅游包车违规线索核查6次,查处违规客运车辆38辆次,累计处罚运输企业12家,罚款总额9.15万元。四是依托TOCC“便民出行”模块,开发了“赤峰市驾培机构便民服务信息系统”,每季度在市局网站、支队公众号更新全市A类驾培机构基本情况、学员满意度及驾校违规处罚情况等信息,为市民择优选择驾培机构提供参考,进一步保障市民学车合法权益,促进驾培企业服务质量。
(五)有效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一是加强路域环境治理。督促各旗县区落实公路巡查制度,加大重点路段、重要节点巡查力度,打击破坏路产、侵占路权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发生路政案件229起,已全部立案查处并结案,路政巡查4681次,拆除非公路标志801个,制止非法建筑17起,拆除非法建筑3起,清理乱堆乱放8707立方米,清理马路市场52处。二是加强超载超限运输治理,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重点针对“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2024、2025年自治区下达我市11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建设及6处点位加装路警联合处罚标识标牌工作。2025年,全市共出动治超交通执法人员17584人次,公安执法人员6939人次,检测货运车辆246138台次,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1292台次,其中查处“百吨王”434台次,监督卸载违法超限运输车辆1292台次,卸载吨数125758.508吨。落实“一超四罚”,抄告违法车辆信息1292条,其中,市内抄告582条,自治区内抄告135条,省外抄告306条,属地查处车辆269辆。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通行费惠民优惠政策,确保通行费应征不漏、应免不征。2025年,全市地方管辖收费站共收取通行费26149万元,其中市局直属收费站(新城子、宇宙地)收取通行费4796万元。全市共放行绿色通道车辆177691辆次,免收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594万元。
(六)质量安全双监督,保障工程高质量。一是按照2025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对S28翁牛特旗(乌丹)至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高速公路工程等9个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对旗县区监督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质量监督指导,抽查了路基弯沉及压实度,底基层、基层厚度及压实度,混凝土强度,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工程结构尺寸等工程实体指标及主要原材料。共抽查工程实体及原材料3002点(组),合格2891点(组),合格率96.3%,发现质量问题550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按照2025年公路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对S28翁牛特旗(乌丹)至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高速公路工程等9个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监督抽查,对旗县区监督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监督指导,重点抽查了项目停工期用电取暖安全,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复工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临时用电、消防管理、汛期应急值守与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等情况,共发现安全问题582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对赤峰市宝田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共处罚款32395.94元;对鄂尔多斯市万里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左旗分公司及公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共处罚款768923.92元。
(七)水上交通严管控,守护水域保平安。一是深化重点水域安全治理,开展紫蒙湖、达里湖安全检查,成功保障“龙舟世界杯”等大型水上赛事安全进行,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执法车辆17台次。二是保持高压执法监管态势,确保水上交通秩序井然。落实乘客“三不登船”、船舶“六不航行”等规定,加强重大节假日现场驻守监管,组织指导水运企业开展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演练。打击“三无”船舶和非客船载客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旅游船舶和渔业船舶年度检验与安全状况,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年初以来,累计出动人员96人次,执法车辆25辆次,节假日派驻安全值守人员115人次;开展全市水上安全检查5次,检查船属企业3家,抽查检查旅游船舶10艘、渔船4艘、浮动码头2处。
(八)法治建设再深化,规范执法树形象。一是对市县两级430名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参训人员均达到结业标准,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全面更新维护204名市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办理完成17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申请与换发手续和因退休、调出、辞退等原因注销10名人员的执法证,保障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合法履职,杜绝“无证执法”问题。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梳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3项;组织行政处罚案卷专项评查,共评查2024年以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89卷,排查出7类35项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风纪专项整治,暗查2个机场、5个火车站、12个汽车站,发现21项问题并通报,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三是推行“联合双随机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联合检查35家运输相关企业,发现17项问题并移交整改、公示,有效提升监管精准性。四是审核重大执法决定事项9件,对当事人未主动履行义务的案件,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5件。五是在“内蒙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互联网平台”完成752名执法人员信息录入、866项违法行为及代码嵌入工作,同步上传1318项行政处罚案件数据,确保执法信息全流程可追溯。
(九)宣传引导聚合力,树立行业新风貌。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依托公众号和微信视频号,联合拍摄宣传短视频,开展“打非治违”“民族政策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交通知识进社区”等专题宣传活动;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诉求。2025年,公众号和视频号发布信息270篇,印发宣传单(册)29580余份,出动宣传车794台次,广播宣传41次,媒体宣传39次,三走进100次,开展“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6次,表彰先进,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促进作用,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4362.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308.44万元,下降 6.60%,变动原因:部分预算项目未执行完毕,结转下年;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12.52万元,增长 5.1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4362.6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362.6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12.52万元,增长 5.12%,变动原因:本年在职职工正常薪资调整,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智慧公路养护项目150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4362.6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362.6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12.52万元,增长 5.12%,变动原因:本年在职职工正常薪资调整,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智慧公路养护项目150万元。
2.结余分配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362.6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362.66万元,占 10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362.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899.53万元,占 89.38%;
项目支出 463.12万元,占 10.62%;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4362.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308.44万元,下降6.60%,变动原因:部分预算项目未执行完毕,结转下年;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12.52万元,增长 5.12%,变动原因:本年在职职工正常薪资调整,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智慧公路养护项目1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4362.66万元。与年初预算 4671.1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3.4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73.11万元,与年初预算417.17相比减少44.0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80.54万元,支出决算5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的原因是:2025年3月调整退休人员项目外津补贴调整,资金剩余。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95.73万元,支出决算 28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的原因是:2025年3名在职人员退休,养老保险支出减少,资金剩余。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6.71万元,支出决算1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的原因是:2025年3名在职人员退休,重新核定职业年金缴纳金额,较年初有所减少,资金剩余。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4.16万元,支出决算1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的原因是:2025年3名在职人员退休,失业保险缴纳金额减少,资金剩余。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133.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27.2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62万元,支出决算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44.11万元,支出决算15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调整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基数,基数增加,年初预算不足,追加预算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8万元。其中: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0.22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资金为乡村振兴驻村人员驻村补助,为年中下达,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
交通运输支出类决算数为3538.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25.51万元。其中:
1.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年初预算444万元,支出决算1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目2025年未全部完工,资金未全部支付。
2.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3419.57万元,支出决算353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在职职工正常工资晋级,工资增加,年初预算不足,追加预算。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242.5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 27.3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44.45万元,支出决算239.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3名在职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减少,资金剩余。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年初预算54.59万元,支出决算5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3899.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34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88.85万元、津贴补贴1216.97万元、奖金196.17万元、绩效工资646.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4.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9.81万元、住房公积金239.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6.43万元、离休费60.84万元、退休费57.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万元。
(二)公用经费 54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62万元、印刷费18.44万元、水费3.21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13.17万元、取暖费67.06万元、物业管理费52.47万元、差旅费34.95万元、维修(护)费22万元、租赁费12万元、培训费12.2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福利费45.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4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463.1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9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16万元、差旅费12.18万元、维修(护)费258.68万元、培训费6.52万元、劳务费15.6万元、委托业务费57.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9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 65.40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19.7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7.7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4.98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05.08万元,支出决算 105.06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04.99万元,支出决算 104.97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8%;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10万元,支出决算 0.1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05.08万元,支出决算 105.06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购置执法用车24.98万元,剩余资金0.02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05.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4.97万元,占 99.91%;公务接待费支出 0.10万元,占 0.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4.9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4.98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 辆,开支内容:购置执法用车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4.98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申请25万元,购置1辆执法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7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1万元,增长 0.01%,变动原因:新增1辆公务用车,支出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1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0万元,接待4 批次,13 人次,开支内容:考察学习业务招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0.46万元,下降82.76%,变动原因:考察事项减少,招待事项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549.8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8.56万元,下降6.55%,变动原因:供热公司取暖费收取标准更新,取暖费支出减少。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暂未明确类别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5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3 辆、应急保障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19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 46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TOCC平台运维服务”、“公路不停车称重点位建设”、“交通执法综合专项”、“2024年度公路路产赔补偿资金”、“TOCC平台运维服务费”、“2025年中央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智慧公路管理养护”、“25年公务用车购置资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共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12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资金全部专款专用,不存在与其他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况,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了项目绩效预期目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8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TOCC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13分。全年预算数为208万元,执行数为86万元,完成预算的41.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申请财政资金208万元,资金下达208万元,用于支付TOCC平台年度运行维护费支出,保证平台年度正常运转,实现平台数字化功能,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字执法。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今后在编制预算中更科学、细化,将项目编制更加细化。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部门绩效自评指标评分采用客观资料和数据作为支撑,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参与。
1.TOCC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13分。全年预算数为208万元,执行数为86万元,完成预算的41.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申请财政资金208万元,资金下达208万元,用于支付TOCC平台年度运行维护费支出,保证平台年度正常运转,实现平台数字化功能,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字执法,为道路运输车辆监管及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今后在编制预算中更科学、细化,将项目编制更加细化。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部门绩效自评指标评分采用客观资料和数据作为支撑,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参与。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4.59万元,执行数为5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申请财政资金54.59万元,资金下达54.59万元,用于对赤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原赤峰市运管处办公楼消防验收进行整改,使原赤峰市运管处办公楼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完成单位办公楼全部消防整改,验收合格。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今后在编制预算中更科学、细化,将项目编制更加细化。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部门绩效自评指标评分采用客观资料和数据作为支撑,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参与。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4.59万元,执行数为5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申请财政资金54.59万元,资金下达54.59万元,用于对赤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原赤峰市运管处办公楼消防验收进行整改,使原赤峰市运管处办公楼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完成单位办公楼全部消防整改,验收合格。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今后在编制预算中更科学、细化,将项目编制更加细化。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部门绩效自评指标评分采用客观资料和数据作为支撑,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参与。
3.交通执法综合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67分。全年预算数为106.51万元,执行数为71.05万元,完成预算的66.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申请财政资金106.51万元,资金下达106.51万元,完成维修本年度各项业务正常运转,维护辖区内道路运输市秩序,保险道路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道路运输从业者合法权益,市支队组织全市道路运输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三区大队分别组织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培训。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今后在编制预算中更科学、细化,将项目编制更加细化。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部门绩效自评指标评分采用客观资料和数据作为支撑,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参与。
4.25年公务用车购置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申请财政资金25万元,资金下25万元,已完成新能源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并投入使用,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费下降。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今后在编制预算中更科学、细化,将项目编制更加细化。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部门绩效自评指标评分采用客观资料和数据作为支撑,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参与。
5.2024年度公路路产赔补偿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3.02万元,完成预算的97.3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申请财政资金75万元,资金下75万元,本年度完成公路路产赔补偿资金收取目标,财政已足额下达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今后在编制预算中更科学、细化,将项目编制更加细化。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部门绩效自评指标评分采用客观资料和数据作为支撑,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参与。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5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申请资金55万元用于对赤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原赤峰市运管处办公楼消防整改资金。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申请资金55万元用于对赤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原赤峰市运管处办公楼消防验收进行整改,使原赤峰市运管处办公楼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单位办公楼全部消防整改,验收合格。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监督项目推进实施及资金使用规范,有效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5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5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5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5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54.59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财政拨款54.5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项目资金预算54.59万元,包含前期勘测及、设计、施工等全部费,预算准确。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单位办公楼消防整改及相关支出,无挤占、挪用、截留等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整改房屋(座),目标值1,完成值1,分值7,得分7。
2)整改增加面积(平米),目标值70,完成值70,分值8,得分8。
(2)质量指标
1)消防验收通过,目标值通过,完成值通过,分值7,得分7。
2)峻工验收通过,目标值通过,完成值通过,分值8,得分8。
(3)时效指标
1)整改时间(月),目标值3,完成值3,分值5,得分5。
2)资金支付及时,目标值及时,完成值及时,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专家评审费项目监理管理费等(万),目标值10.30,完成值10.3,分值2,得分2。
2)消防整改方案及施工图技术服务费(万),目标值2.10,完成值2.1,分值2,得分2。
3)消防施工图审查费及消防评估机构技术服务费(万),目标值2.10,完成值2.1,分值2,得分2。
4)结构安全性鉴定费(万),目标值105,完成值105,分值2,得分2。
5)消防改造费用(万),目标值20,完成值20,分值2,得分2。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社会效益
1)有效保障办公楼消防安全,目标值有效保障,完成值有效保障,分值15,得分15。
(6)可持续影响
1)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目标值有效防范,完成值有效防范,分值15,得分1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7)服务对象满意度
1)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值95,完成值95,分值10,得分10。
4.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立足单位职能职责,健全完善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制度,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
- 健全制度框架,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单位实际,梳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内部管理机制,明确业务科室、财务科室绩效工作职责,厘清“业务牵头、财务统筹”责任分工,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工作要求。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申报、项目立项、资金执行、绩效自评、问题整改各环节,做到绩效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
- 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管理。所有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全部编制绩效目标,严格执行绩效目标审核流程,在预算编制环节对绩效目标完整性、合理性、可量化性开展前置审核,杜绝目标虚化、指标笼统、目标与业务脱节问题,未经审核通过的项目不予申报预算。
- 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建立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双监控机制,定期对资金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跟踪,对执行滞后、绩效偏离预期的项目及时预警提醒,督促业务科室分析原因、落实纠偏措施,防止资金闲置低效。
- 做实绩效自评与结果运用。年度终了按规定开展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自评,客观反映资金产出效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把绩效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调整的重要依据,绩效较差项目督促整改,低效无效资金按规定压减调整,同步落实绩效信息公开要求。
- 加强业务培训宣贯组织业务、财务人员开展预算绩效业务学习,普及绩效政策、指标填报、自评实操要点,提升全员绩效意识,解决业务和财务脱节、重资金申请轻绩效管理的问题。
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围绕单位主责主业,推进部门整体支出、重点项目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以产出、效益、满意度为三大一级维度,细化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二级指标,建立适配本单位业务的指标库。
- 梳理构建指标库。区分部门整体支出指标、经常性业务项目指标、专项业务项目指标,分类归集标准化绩效指标。优先选用财政通用绩效指标,结合本行业业务特点补充个性化指标,尽量做到指标可衡量、数据可获取、标准可参照,减少定性模糊表述。
- 科学设定指标与目标值。指标设置坚持精简实用,不堆砌无效指标。结合历年执行数据、行业标准、工作任务,合理确定目标值,避免目标设置过高脱离实际、或设置过低轻易完成。对同类常态化项目,逐步形成相对统一的指标范式,提升绩效编制规范化水平。
- 实行动态更新维护。根据政策调整、职能变化、业务迭代,动态更新完善指标库。新出台重点业务同步配套设置对应绩效指标,淘汰过时失效指标,持续优化指标权重、评分标准,不断提升指标体系科学性、适配性。
- 推进指标落地应用。将核心绩效指标直接运用于预算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全过程,以标准化指标约束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改变过去“一个项目一套随意指标”的现象,提升绩效工作可比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制度执行还不够均衡,部分业务科室绩效意识不足,存在重业务实施、轻绩效谋划,绩效目标前期谋划不够充分。
2. 指标标准化建设仍有短板,部分专项业务缺少成熟参考指标,部分效益类指标量化难度大,定性指标占比仍然偏高。
3. 绩效监控深度不足,部分监控停留在资金进度层面,对业务成效、效益实现跟踪分析不够。
4.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有待加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约束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持续完善制度执行。进一步细化内部绩效管理操作流程,压实业务科室绩效主体责任,把绩效管理要求贯穿项目立项到资金核销全流程。
2. 迭代优化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持续扩充、打磨本单位指标库,重点攻克社会效益等较难量化指标,推动同类项目指标标准化,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3. 做实做细绩效运行监控。由单纯监控资金进度转向资金与业务成效双监控,强化预警纠偏,及时化解绩效风险。
4. 强化绩效结果刚性运用。用好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把绩效情况作为预算调整、项目取舍重要依据,落实低效资金压减机制。
5. 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绩效实操能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476-8288015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