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导航
交通运输局
首页
集体议事决策
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处罚事项
民生项目管理
宋瑞琪拒载案
来源: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03 09:00
分享:
X
行政相对人
宋瑞琪
处罚事项
宋瑞琪拒载案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罚款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03 09:0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运字[2023]第00038号
网站地图
主办:赤峰市交通局 邮编:024000
联系电话:0476-5890602
蒙ICP备19003465号-1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9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000018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新城大明街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