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两轻两免”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8 08:48 来源: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款“向社会公布草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采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其他方式公布,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十五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局将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两轻两免”清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6月11日至6月26日在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公示期结束,公示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按程序落实文件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