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4515大广高速公路赤峰至绥中联络线赤峰至凌源(蒙辽界)
2.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G4515赤峰东环高速公路与G16丹锡高速公路交叉处三眼井互通,起点桩号K12+200,后向东完全利用G16丹锡高速公路一段后向南(辽宁凌源方向)布设。终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忙农镇小东沟村东侧(蒙辽界),顺接正在建设的辽宁凌源至绥中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119+600。项目沿线主要控制点有赤峰市三眼井互通、小五家、平庄镇、汐子镇、三家村、天义镇、大忙农营子、小东沟(蒙辽界)。推荐方案路线全长107.4公里,其中完全利用G16丹锡高速14.66公里,新开线里程57.64公里,利用赤凌一级公路改扩建35.1公里,项目拟定建设工期约为4年。
二、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影响
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涉及沿线群众及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实施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稳评责任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张宏智 联系电话:0471-6320154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5122294150 邮箱:yltx55@163.com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