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8 17:16 来源: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向党组汇报法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印发《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我局四方面12项法治工作重点;印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制定赤峰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执行有力、落地见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自治区政府下放权力事项等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640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强制措施11项,行政强制执行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处罚535项,行政监督检查35项,其他行政权力23项。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即办件由原来的33件提高到49件,即办率由原来的54%提高到78%,在原办件总计146天的基础上,累计压缩办理时间104天,承诺时限压缩了71%。同时,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积极宣传办理“跨省通办”,大力推进开发交通运输高频事项“掌上办”,目前“掌上办”已正式上线运行,切实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规范性文件程序。我局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赤峰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

2.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经梳理,由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签订《东北“三省一区”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东北“三省一区”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二是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及《“两法衔接”工作指南》要求,按程序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我局移送市公安局涉嫌犯罪案件1件。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加强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备,吸纳优秀律师成立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审核专家库,为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重大行政处罚提供法制审核。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我局现有公职律师2人,法律顾问1人,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组织开展了《赤峰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的制定印发,基准包括道路运输篇、公路路政篇、安全生产篇、海事水运篇、公路建设篇。该文件现已在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并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依规保障公民合理信息需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合计432条(公众号177条,网站255条),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

2.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对照梳理《赤峰市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中的检查项目及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落实。二是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针对法治政府建设、政务服务、诚信建设、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检查四方面内容,积极开展自查和盟市互查工作。

3.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道路运输市场方面,分别开展了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和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客运市场运营秩序,切实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高效出行。二是超限超载治理方面,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旅游季节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印发加强旅游季节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行政复议案件2起,其中1起申请人撤回上诉请求,1起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案件1起,驳回原告上诉请求。

2.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充分运用12328和0476-8288006两部服务监督电话、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信息服务和投诉受理平台。受理12328监督服务电话23721个、微信投诉建议479个、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657个、即时答复率99.99%、回访满意率100%。

3.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在一线解决,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成立检查组101个,出动执法人员3651人次,下达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1229份,挂牌督办通知书1份,发现问题隐患2092项,均已全部消除。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任务清单》,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细化分工,并将普法清单在门户网站公示。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按照清单要求的时间节点、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增强广大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和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二、诚信建设工作方面

(一)政务诚信

1.根据法规规章的修改,动态调整了裁量基准的相关内容,优化基准适用情形,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纳入裁量权管理范围,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的处罚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知识培训班,共培训执法人员200余名,为全面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法治政府下的良好社会环境、解决当前执法的疑难问题提供有效指导。

3.加强执法人员诚信教育,全面践行“讲诚信、守承诺”的执法理念和价值观,组织市交通执法支队及三区大队全体执法人员签订《赤峰市行政执法人员诚信承诺书》共计209份,为法治赤峰、诚信赤峰建设贡献交通力量。

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自治区政府下放权力事项等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按要求落实“十公示”信息归集报送工作。

5.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措施,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确定抽查比例或数量,检查网络货运企业、网约车平台、危货企业、道路客运企业及客运站、水路运输企业共计35家,切实避免多头多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明确执法主体、人员、程序等事前公开内容,均在赤峰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赤峰平台予以公示。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并及时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审核专家库的通知》,针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我局已对11件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进行了法制审核。

(二)社会诚信

1.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运输失信行为信息抄告制度,按季度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上报超限超载车辆抄告数据。2024年区内抄告信息数量595条,区外抄告信息数量352条,合计947条。强化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为的追踪管理,有效利用信用机制加强对严重超限超载责任主体的惩戒,进一步提升治超整体效果。

2.加强诚信宣传,6月16日发放宣传手册《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共计100余本,通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使更多人了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使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信用交通建设氛围,为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贡献。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