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修订<“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交发〔2024〕183号)等文件要求,赤峰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第二十七、二十八批自治区奖补资金,共发放476.5万元,现予公示。
附件: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4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修订<“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交发〔2024〕183号)等文件要求,赤峰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第二十七、二十八批自治区奖补资金,共发放476.5万元,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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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4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