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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修订<“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交发〔2024〕183号)等文件要求,赤峰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第三十批自治区奖补资金,共发放168.5万元,现予公示。
(联系电话:0476-8821207)
附件:自治区奖补资金发放情况第三十批.xlsx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