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具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补贴范围、标准及申报要求,助力公共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实施细则》明确,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具体补贴标准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车补贴11万元;更新车辆为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车再补1万元。更换全套车辆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金额不得高于新购动力电池价格的50%,最高补贴4.2万元。
对于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
- 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
- 并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取得剩余上述证明材料的,经申请并审核通过后纳入2026年政策支持范围。
对于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的——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已签订更换合同但未完成更换和验收,并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更换和验收的,经申请并通过后同样适用本政策。
- 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 申请人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或动力电池更换后,需通过“城乡客运综合业务管理与绩效评价系统”(ky.motcats.com.cn)在线填报相关材料,向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
此外,《实施细则》还进一步细化了资金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绩效管理要求,确保补贴工作规范高效。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94号